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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法院实施当庭宣判 促案件快速结案

2018-01-02 11:08:37   来源:东江时报     阅读数:

法官当庭调解,原告被告握手言和,被告现场微信支付赔偿款。《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吴珠乔 摄

        法官当庭调解,原告被告握手言和,被告现场微信支付赔偿款。《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吴珠乔 摄

  市民打官司通常要经过许多法定程序,好不容易开完庭,还要等待“择日宣判”……这种情况有望得到缓解。全市两级法院推行当庭宣判,当事人现场回领判决书,减少诉累。日前,东时记者走进“案件大户”惠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7年11月10日起该院院长带头开展当庭宣判等活动以来,该院当庭宣判和当庭调解案件多达200余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众多当事人的好评。

  当庭宣判

  开完庭10分钟宣判1个小时后领判决书

  日前,林某起诉被告某物业公司等民间借贷一案在惠城区人民法院举行,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林某借款180万元,到期后被告未偿还借款本息。

  当天,此案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作为审判长,当即宣布休庭10分钟之后当庭宣判。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告判决结果,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并支付利息,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约1小时后,原被告双方在法院领取了判决书。

  “当庭宣判的好处颇多,例如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不用来回奔波。”黄志强说,当庭宣判也有利于提高结案率,破解“案多人少”问题,“此外,有利于促进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与结案效率”。

  据悉,为推进阳光司法,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审判效率,惠州市中级人民院从2017年11月起在两级法院部署开展当庭宣判活动,提出将努力争取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当庭宣判率要达到30%-50%,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员额法官的绩效考核范围。

  作为两级法院的“案件大户”惠城区法院迅速落实,制定了“当庭宣判实施细则”,明确了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适用当庭宣判等具体操作规范,并于2017年11月10日开展该项活动以来,至今已有100多个案件当庭宣告判决,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当庭调解

  微信支付赔偿款 原告被告握手言和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案件事实更加清楚,法官抓住机会,当庭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到和解,被告当场微信转账支付赔偿款。

  原来,某电子产品公司诉被告某通讯店侵害商标权一案,被告未经商标权人的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电子产品,原告起诉索赔3万元。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被告也认识到侵权过错。”作为此案主审法官、惠城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方国平说,经过一番当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赔偿8000元,某通讯店经营者主动当场通过微信支付了赔偿款,并握手言和。原告代理人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们双方做调解工作,使案件这么快能得到圆满解决。”

  作为此案审判长的黄志强说,法庭调解既有利于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当事人息讼,减少上诉以及再审、申诉、缠诉等现象,调解又有利于解决执行难的痼疾,增强法院威信与公信力。

  数说

  当庭宣判和调解案件逾200件

  根据惠城区法院的统计数据,该院案件量已超过全市法院案件总和的40%,其中2017年截至12月21日的收案数已逾2.6万件,而全市法院收案总和6.9万余件。

  自2017年11月10日实施当庭宣判以来,惠城区法院当庭宣判和当庭调解案件已有200余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钟志明 吴珠乔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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