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11:01:49 来源:东江时报 阅读数:
近日,《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惠十条”)正式出炉,将从税收、用地、社保、用能、运输、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7个方面做“减法”,为企业降成本,从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产业、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支持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等3个方面做“加法”,着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8月20日,《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省十条”)实施,惠州随后在贯彻落实“省十条”的基础,提出我市更细化的操作细则和更进一步的惠企措施,并在近日正式出台“惠十条”。
“‘惠十条’分为十条两大部分内容,一共45项具体政策措施。”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称,前面7条做 “减法”, 从税收、用地、社保、用能、运输、融资、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入手,着眼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后面3条做 “加法”,均为我市 “自选动作”,从培育新兴产业、培育大型企业、创建品牌和试点示范等方面着力,着重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至2020年将帮助惠州企业减负超400亿元。
做减法:降低成本
税收成本
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至全国最低水平
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结合惠州实际,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由3元~10.5元/平方米下调至2元~1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税额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
从2018年起将我市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全国最低水平,大型客车车船税确定为每年510元。
用地成本
符合条件工业项目出让底价按70%执行
“惠十条”明确,我市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比例不少于40%,确保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用于先进制造业项目。
对投资强度大、税收贡献高、用地集约节约(主要指标为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发展前景好、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土地出让底价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
社保成本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轨 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
在企业社保减负方面,“惠十条”提出了3个亮点。一方面,原则上用3年时间逐步过渡至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17社保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仍执行2906元/月不变。
另一方面,惠州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全面整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实施后,单位缴费费率降低到5%以下,对比当前综合基本医疗9%的缴费费率有较大幅度下调。
第三个亮点是,我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轨运行,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
用能成本
企业用气降0.2元/立方米以上
惠州将严格执行省降低用电成本的政策措施,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性接电费用,在现有标准基础上降低30%。
此外,我市加大力度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在今年6月已下调价格基础上进一步下调0.2元/立方米以上。
运输成本
货车用粤通卡可享受八五折优惠
“惠十条”提出,省属国有交通企业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经我市路段,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同时,提出对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物流企业,市、县(区)财政分别按其当年对本级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融资成本
首次上市企业最高奖励提高到1000万
“惠十条”加大了对我市企业上市奖励力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实行分类、分阶段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提高到1000万元。“惠十条”还提出,对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因资产整合产生的应缴税额,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予缓缴或分期缴纳。同时,鼓励搭建“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链整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制度性交易成本
土地挂牌行政审批压缩至81个工作日
文件提出,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土地挂牌阶段集成审批,从而实现将行政审批时间从149个工作日压缩到81个工作日。“省总体要求是审批时限要再压减25%,我市压减了65%。”上述负责人说道。
同时,简化环保备案手续,对符合 《惠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2017年修订)》条件的建设项目,企业可直接进入环保部备案系统办理备案手续。
做加法:加大扶持
技术升级
真金白银扶“企业上云”
“惠十条”提出,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产业。一方面,从2018年起实施新一轮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每年提高我市技术改造奖补力度,对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将我市现行的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市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广东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的、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享受补助的范围扩大。
另一方面,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通过运行评价合格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惠州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同时,设立“企业上云”专项扶持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引导企业上云。
同时,大力扶持为工业企业服务的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新兴服务业,对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市、县(区)财政分别按其当年对本级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1000万元。对自主开发建设电子商务平台且电子商务年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工业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制造业
符合要求最高奖励1000万元
“惠十条”提出要支持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一方面,对纳入我市统计范围的年工业总产值1亿元~5亿元、5亿元~20亿元、20亿元以上且工业增加值增速达15%以上的工业企业,市、县(区)财政分别按其当年对本级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的20%、30%、5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另一方面,对经认定的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其他地方财政贡献增量奖励或一次性奖励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奖励。
品牌创建
新获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奖50万元
惠州支持品牌创建和试点示范建设。“惠十条”对获得相关奖项、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制定了十分详细的奖励办法。
其中,对新获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按照 《惠州市创建名牌奖励办法》给予资金奖励。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落实“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军民融合的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东江时报》记者冯丽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