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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2011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10-09 09:53:11   来源:     阅读数:

惠市委办发电〔2011〕28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惠州市2011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惠州市2011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2011年4月7日惠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是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开局之年。为扎实推进今年的法治创建工作,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和今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我市作为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行点为动力,以为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提供法治保障为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各县(区)和市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市的工作方案要求及本县(区)、本单位的实施办法或细则,认真对照《惠州市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考评标准(试行)》(惠市委办〔2011〕7号),突出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法治、社会稳定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确保我市法治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将法治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保障创建任务措施的落实。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提供法治保障。
  三、主要安排
  根据今年我市法治创建任务要求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安排,制订具体工作安排表(见附1)。各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工作落实。
  四、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2010年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实施的51项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群众好评。我市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的做法在2010年12月第五期法治广东论坛上作了经验发言。2011年,结合全市开展"惠民工程建设年"活动,继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法治实事,以法治实践的实效体现法治惠民。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继续办好1-3件法治惠民实事(见附2)。同时要抓好推行"四民主工作法"和"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加强"一把手"政绩考核,深入开展网络问政,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万众评公务"活动和"114政务服务热线"等法治惠民实事活动的开展。各县(区)要依据市的做法,抓好一批群众关注的法治实事,督促各乡镇(街道)抓好1-2件法治实事。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间和目标,有具体的领导分管,有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在《惠州日报》和有关网站公布,实施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和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开展网上民意调查,接受群众监督。2011年年底,组织检查并通报实事办理情况,确保法治实事办出实效,群众满意。

  附:1、2011年法治创建具体工作安排表
  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1年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任务一览表

附1:2011年法治创建具体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 作 项 目

实施单位

3月

1、召开全市法治创建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创建工作,部署2011年创建任务。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2、抓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的筛选确定。

市依法治市办

3、制定2011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4月

1、组织起草我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
(2011-2015年)》意见。

市依法治市办

2、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公布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办的法治实事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市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办好第三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4、举办市领导干部水土保持法律知识讲座。

市依法治市办、市水务局

 

5月

5月

1、动员部署市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的意
见,表彰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市依法治市办

2、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表彰,启动我市“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宣传和实施。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3、组织开展好“幸福惠州·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依法治市办

6月

1、组织法治创建工作人员到省内外法治建设先进市(县)考察学习,取长补短,提升创建水平。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2、办好第四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7月

1、开展法治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检查督促。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2、检查各县(区)、市直单位法治创建情况。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8月

1、办好第五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2、检查各县(区)、市直单位法治创建情况。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9月

1、组织并扩大普法讲师团、律师法律义务宣讲团进入社区、企业、学校、农村宣讲法制知识,提高市民、企业员工、学生和农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2、举办一期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市依法治市办

10月

11月

1、部署2011年法治创建考评的自查自纠工作,抓好督查。依据法治创建工作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好市党群、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和各县(区)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2、办好第六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12月

1、认真组织2011年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
动,办好法治文化建设专题经验交流会。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牵头,各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参加

2、办好第七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栏目。

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

3、总结法治惠民实事实施情况。

市依法治市办

4、各县(区)和各创建单位总结法治创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各县区和创建单位

附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1年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任务一览表

实 施
单 位

法 治 惠 民 实 事 项 目

市中级人民法院

1、推行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制度。根据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要求,并经核查属实的案件,均可预约在夜间或节假日开庭。
2、推行“阳光执行”举措。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将执行立案、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以及执行后续、执行监督等执行各个流程环节的有关信息和内容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市人民
检察院

1、建设村官防腐教育基地。在仲恺高新区建设一个“村官防腐教育基地”,加强农村防腐教育,有效预防农村职务犯罪。
2、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8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区原有2柱预防职务犯罪广告牌的基础上,增设4柱。

市纪委
(监察局)

1、创办惠州市“行风热线”电视栏目。在惠州电视台开办一档“行风热线”专题节目,每月播出一期。
2、直查快办换届选举信访举报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及直查快办工作小组,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审结涉及换届选举的信访举报问题,确保我市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市委宣传部

加强对我市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的宣传。组织我市两大传媒集团及各县(区)宣传部门加强对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市委政法委

1、抓好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清积、评查工作任务,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
2、深化三级平台建设,推进诉前联调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抓好惠阳区、博罗县诉前联调试点工作,4月下旬全面铺开诉前联调工作。
3、筹备建设我市青少年禁毒预防宣传基地。开展基地建设前期调研、立项、征地、规划、设计等工作,年内启动基地建设相关工程。

市发改局

全市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统一药品“阳光采购”、逐步实行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市教育局

组织市直中学学生开展“走进禁毒所”禁毒警示教育活动,增强防毒、拒毒意识。

市公安局

1、组建专业反扒队伍,强力推进公交反扒工作,有效维护公交安全。
2、规范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市区文明交通环境。
3、创办“惠州公安经侦网站”,为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预警防范服务,切实维护我市良好经济秩序。
4、开展严厉打击公路沿线“撞车党”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民政局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定《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转移政府部分职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办法,降低准入门槛,对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采取备案制,鼓励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成立,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配合税务部门落实社会组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社会组织享受到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

市司法局

1、继续发挥公益诉讼、工会、“三农”、台资企业、侨资企业、中小企业等六个“律师服务团”作用,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2、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切实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市财政局

1、强化乡镇财政建设,规范民生资金监管。充实基层财政职能特别是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实现乡镇财政部门对各级安排、各渠道下达到乡镇的财政性资金的全面监管,保证强农惠农等所有关系民生的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新生儿疾病筛选保障机制。落实2011年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保障资金到位,建立新生儿疾病筛选保障机制,保障儿童正常体格发育和智力发育,提高人口素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中介组织行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求职者就业创造良好求职环境。
2、指导企业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力争2011年在全市500人以上且已组建工会的企业中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80%以上,提高企业内部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的能力,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惠州市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采用先进的互联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以及安全认证技术,建立一套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市国土资源局“金土工程”为依托的网上挂牌交易信息平台和综合监管平台。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抓好惠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底前,全面编制完成全市2812个50户以上较集中的村庄规划,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市交通
运输局

开展“公交惠民推进年”活动。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各项有利于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规范公交企业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改善我市公交状况,缓解道路拥堵,提高现有道路资源利用率,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市水务局

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宣传活动、水政监察队伍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集中培训学习。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良好的河道采砂秩序。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开展“4·26”保护知识产权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我市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无证照经营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及非法出版物,禁止各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出现,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网络文化市场、印刷业市场经营秩序。

市卫生局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和处置办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快速有效地化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缓解医患矛盾。

市审计局

1、跟踪审计全市校舍安全工程及建设资金。重点是中小学校舍安全项目建设情况;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6月、12月分别出具阶段性报告。
2、审计调查市直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以规范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检查房屋维修基金征收、使用,揭示问题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

市环保局

切实加强市区扬尘污染防治。

市法制局

深入开展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明确和细化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体系,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落实执法为民、执法惠民,维护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市区镇(街道)辖区按一定标准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明确各镇(街道)为城市管理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建立市、区、镇(街道)、村(居)二级政府四级管理体制,将城市管理任务落实到镇(街道)和辖区执法队,实行“捆绑式”执法管理,落实疏管责任,切实提高为民管理的能力和实效。
2、继续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增进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城市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工商局

1、建立质量检测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2、完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维权便利,加大消费维权力度。
3、改革登记注册制度,营造宽松创业环境,降低准入门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4、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节日食品、农资、建材和虚假广告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和制假售假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低档饮食行业卫生和饮食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规范一批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查处一批无证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强饮食行业食品安全规范管理,有效提升我市中低档餐饮服务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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